公积金余额1贷款多少,要考虑不少因素。
比如:
当地管理中心是否有设置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之间的倍数关系,以及有没有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还要看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具体如何。
详细解释: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余额的倍数关系
很多地区已经“存贷挂钩”,在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会参考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一般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以长沙、深圳两地为例:
1、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2、深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由此可得:
若在长沙、深圳两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余额1万的缴存职工可以贷到14万。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都会设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只不过不同城市设置的贷款额度上限会有所差异。
公积金余额1贷款多少
以长沙、深圳两地为例:
1、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
2、在深圳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借款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人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90万。
(三)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参考借款人还贷能力来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具体公式如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假设:
某缴存职工公积金余额1万,月缴存额为200,已连续缴存了4年零2个月,其月工资收入为4千5,还贷能力系数为40%。
若该缴存职工打算办理期限为20年的公积金贷款,那可计算得出:公积金可贷金额=[(4500+200)×40%-0]×240=45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