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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消防手续指南

            2022-10-25 10:53:30        374次浏览

    申办消防手续指南

    一、审核范围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三、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四、审批权限:

    1、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2、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审批权。

    五、申办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6)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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