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规律。而对于身患绝症或濒临死亡的病人,如何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死亡和生命的存在,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减轻痛苦,安度余生,这是医学界乃至全社会面临的新课题。于本世纪6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临终关爱,成为保护生命的重大举措。
至少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癌症防治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
①研究影响癌症发生与扩散的心理及社会因素;②对癌症病人生活质量的估价;③缓解症状与控制癌症疼痛的措施;④了解病人病危死亡的过程。
为了实现现代医院的管理目标及处理好病人的临终关怀,需要有相对独立或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国内外已发展起来的几种形式是:
①附属于医院的临终关爱;②附属于基层保健网的临终关爱; ③社会及家庭护理项目中的临终关爱;④独立的临终关爱机构。
但无论哪一种,其宗旨与任务是相同的。
在临终阶段,癌症病人除了生理上的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美国的一位临终关怀专家就认为“人在临死前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肉体上的痛苦”,因此,一定要在控制和减轻患者机体上的痛苦的同时,做好临终患者的心理关怀。
病人进入濒死阶段时,开始为心理否认期,这时病人往往不承认自己病情的严重,否认自己已病入膏肓,总希望有的奇迹出现以挽救死亡。当病人得知病情确无挽救希望,预感已面临死亡时,就进入了死亡恐惧期,表现为恐惧、烦躁、暴怒。当病人确信死亡已不可避免,而且瞬间即来,此时病人反而沉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也就进入了接受期。
一般说来,濒死者的需求可分三个水平:①保存生命;②解除痛苦。
因此,当死亡不可避免时,病人的需求是安宁、避免骚扰,亲属随和地陪伴,给予精神安慰和寄托,对美(如花、音乐等)的需要,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如写遗嘱,见见想见的人,等等。病人亲属都要尽量给予病人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使他们无痛苦地度过人生后时刻。
安宁疗护起源于英国的临终关怀 ( hospice care) 。“hospice”原意是“驿站” “客栈”“救济院”等,是为中世纪基督教信徒朝圣时建立起来的休息或养病的驿站,这些机构大多秉承基督教的博爱精神照顾患者。1967年,西西里·桑德斯博士 ( Dame Cicely Saunders) 在英国创办了“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院( St. Christopher Hospice)”,被誉为“点燃了世界临终关怀运动的灯塔”,也标志着现代临终关怀事业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