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宁疗护理念可以追溯到唐代的“悲田院”、北宋时期所设立的“福田院”、元朝时期的“济众院”、明朝时期的“养济院”及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普济堂”等。这些机构专门照护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和穷人。这些人大多在死亡后也能得到各种仪式的殡葬服务。这些机构的设置理念与西方临终关怀的思想异曲同工,为现代安宁疗护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础。
安宁疗护与安乐死的区别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安乐死指对处于生命终末期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让其死亡结果自然发生或者无痛苦地死去。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患者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患者注射毒剂或服用毒性药品等。平时人们所说的安乐死是指积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用人道的方式,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安乐死与安宁疗护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目的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后果都是造成患者死亡,但二者之间还是有许多区别。
症状控制
终末期患者具有疼痛、呼吸困难、厌食、吞咽困难、恶心、呕吐、、无力、昏迷和压疮等不适症状,使患者在身体上受到极大的痛苦。因此,终末期患者常见症状控制及护理是安宁疗护的核心内容,也是心理、社会、精神层面照护的基础。安宁疗护通过症状管理措施缓解终末期患者的症状负担,减轻痛苦,程度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社会支持
终末期患者基本脱离社会,人际关系网络发生改变,易导致患者产生支持度不够的感受,安宁疗护工作者要关心、爱护终末期患者,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安宁疗护工作,为有需求的患者获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鼓励家属参与照护、及时表达对患者的关心,让患者感受到外界的关心和支持,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和希望,使其在精神上得到宽慰和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