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爱不追求猛烈的、可能给病人增添痛苦的、或无意义的,但要求医务人员以熟练的业务和良好的服务来控制病人的症状。由于临终关怀涉及到各种症状的姑息,所以在肿瘤科领域它和姑息往往是同义语。
安宁疗护在欧美等国家称为“hospice care”,在新加坡、台湾等地译为“慈怀疗护”“善终服务”“安宁疗护”等,我国内地大多译为“临终关怀”,直至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中确定用词“安宁疗护”,同时将临终关怀、舒缓医疗、姑息等统称为安宁疗护,是指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实践,为患者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患者的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终达到逝者安详,生者安宁,观者安顺的目的。
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指出,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1. 疾病终末期,出现症状;
2.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诊断和;
3.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应获得安宁疗护。
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及居家模式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住院、门诊、居家基本服务,满足患者及家属在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