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区别:
1、担保的期限时间不同
履约保函一般是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出具。简而言之是为了防止施工单位或供货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的时间往往要贯穿整个项目,比较长。预付款保函一般是在业主方拨付预付款前要求出具。其实为了防止施工单位或供货商未按照要求合理使用预付款或者未按时开工等情况。担保的时间往往不长,大部分的项目一般为1-3个月,具体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用途不同
预付款保函用于确保预付款的支付,而履约保函用于确保合同履行。
3、失效时间不同
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失效,而履约保函在合同期履行完毕后失效。
保函的共同优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3、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如何理解保函的直开、转开?
1、保函直开:即所谓“直接担保”,是指担保银行应和同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合同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并凭此直接向受益人承担支付责任的保函开立方式。
2、保函转开:又称“间接担保”,是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应客户要求,根据标书或有关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受益人所在地惯常做法及法律要求,以提供反担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代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