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积极响应产业转移,协助拆迁或是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厂、不要求拆迁安置住房)的企业,有关部门一般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偿费,补偿金额一般以当地工业用地价格来确定,但通常不会高于市场价;
办理用地申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征地审查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拆除施工准备
1、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堪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为拆除作业的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拆除作业人员准备齐全防护用品。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6、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测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施工。
7、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8、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9、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11、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