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病后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请仔细阅读收据清单,尤其是明细清单中(丙)类、(全自付)的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等相关清单,并保管好社保卡。
只要领到社保卡来看病时,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当时报销。如果没有持社保卡就医,那么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社保经办机构也不会再报销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非北京市医保患者(包括自费、公费、异地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
①挂号:选定号源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可在“挂号查询”中查看已挂号源。
②取号:就诊当日持就诊卡到医院自助机取号,无就诊卡患者凭身份证到挂号窗口建卡、取号。
③退号:可在“挂号查询”中进行退号,退号成功后挂号费将于2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支付账户。手机退号时限:就诊日零点之前;过期不予退号。
挂号需知:
1:预约挂号服务纯属客户委托事宜;
2:客户需要提供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需要科室或者医生姓名);
3:医保客户请主动说明,并提供相应医保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