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心理学家对婚姻问题的阐述精辟的指出了婚姻问题的症结、性质和成因,为我们妥善地处理好家庭关系,解决家庭矛盾指明了方向。我们在解决自身婚姻问题和家庭矛盾的时候,也应该多从人格层面去检查自身的不足,只有解决了人格问题才能终解决婚姻问题,这是一个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也是一个原因和结果的因果关系。
(1)对未婚与已婚者进行情感咨询;
(2)对未婚男女进行婚前咨询与辅导;
(3)提供夫妻关系调适的咨询与辅导;
(4)提供家庭人际关系调适的咨询与辅导;
(5)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亲子教育咨询与辅导;
(7)对离婚与再婚者提供咨询与辅导;
(8)提供家庭健康、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婚恋咨询的内容很广泛
(1) 对未婚或已婚者进行情感咨询;
(2) 对婚前婚后心理进行的辅导与调适;
(3) 有关性器官与性生活疾患问题;
(4) 与婚姻相关的心理与生理问题;如,恐惧、排斥、不安、缺乏性爱等;
(5) 与婚姻有关的法律与伦理问题;如,婚外恋、婚前同居、非婚生育、婚约责任等;
(6) 与婚姻有关的社会文化问题,如,人种、国籍、民族、宗教不同的婚姻问题,文化、经济、社会地位不同的婚姻问题等。
辩护人制度的设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正的实现,并在社会中发挥着示范功能,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的范围较广泛: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