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正处在居住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经济市场化的社会转型期,文化也在从农耕文明向后工业文明、中国传统加专政文明向多元民主文明的转型期中,改革开放是历史的趋势,殡葬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应该改什么?怎么改?向哪个方向改?这是我们以殡葬为职业甚至为使命的人必须面对必须思考的问题。
但一般来说,对于现代人来说,还是火葬的好处要多一些。除去骨灰占地面积小、便于保存和安葬以及长期管理、干净卫生可以避免一些污染等显而易见的优点之外,还因为逝者的形态转换快速明了(从遗体转换为骨灰),使丧属可以较快地接受亲人死亡的现实从而尽快地恢复日常生活。火葬即使是浪费一些能源,也还是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民族的认可。
比如日本的殡葬法(《关于墓地、埋葬等的法律》,简称“墓埋法”)规定可以土葬也可以火葬,完全由国民自愿选择,然而他们的火化率竟高达99.99%(剩下的0.01%是因为居住在孤立的海岛上交通不便,不得已才土葬的)。台湾的法律也和日本一样,虽然由于受传统文化风俗的影响土葬还占有较大的比例,但毫无疑问火化率在不断地上升。可以说当今世界上除了传统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教以及一些虔诚的基督教徒之外,人们大都倾向于选择火葬。
日本可以火葬也可以土葬,但火化率高达99.99%
什么是“丧葬陋俗”?
我们再来看看《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管理方针】里的第二个内容“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这虽然也包括了“葬”,但主要还是针对“殡”的,也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否定性的“革除丧葬陋俗”,二是肯定性的“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那么什么又是“丧葬陋俗”呢?《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具体而详细的说明。
毋庸讳言,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应该继承的精华部分,又有腐朽的、应该摒弃的糟粕部分。但精华和糟粕都是由人的价值观而论的,有的因人而异,有的因时代的发展而改变,很难一概而论。丧葬也不例外。中国古代社会虽然没有直面死亡(包括宗教)的传统,但还是有着一整套比较完整的丧葬习俗的。可惜至少有三个因素使得中国的传统丧葬习俗不能正常地继续发展下去。一是以文化大革命为代表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割断了传统,使传统出现了长期的断代;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开放”使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带来了很多新的东西冲击了中国传统文化;三是数以亿计的人口大移动的中国乡镇化运动,使得农耕时期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都已不能够适应新时代的城镇生活,所以就必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