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贷人年龄在18岁~65岁,抵押人年龄0岁~75岁,不超过80岁。
借款人为上班族或者企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上班族需要单位能出具工作收入证明,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需要有营业执照。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或者申请企业需要具有明确的贷款用途,消费类抵押贷款贷款用途为消费、买车、装修、旅游、留学等,经营性抵押贷款贷款用途为企业经营
符合金融机构其他规定的条件
房产如何进行抵押贷款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