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改革的角度看,实现政企分开是个大方向,应由“运动员”变成“裁判员”。 对此,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在接受媒体的访问时直言“要害”,他说:“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是殡葬改革的关键。”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尸身出入境和尸身处理的处理规则》第三条 需求入境或许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身运送处理的若干规则》(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关于遗体运送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1998〕1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则,向民政部分、海关、出入境查验检疫机构处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
并且承运人还必须持有我国殡葬协会世界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身/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明》和《尸身/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才能处理世界运尸事务。 跨国运送遗体,手续非常复杂,触及航空、查验检疫、边防、海关等多个部分,处理申报“出境防腐证明”、“出境许可证”、“出境入殓证明”、“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及有关申报材料10多个,只有手续完全,才能将遗体运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