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携带相关资料便可去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人应当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失信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银行贷款条件
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贷款分类是贷款本身的内在要求
贷款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必须对贷款进行分类。贷款具有以下特性。
1.贷款具有内在风险性。内在风险是指已经在实际中存在,但还没有表现出来的损失可能性.从理论上讲,任何贷款只要发放出去,风险就随之产生了、不同的贷款风险大小不同,有些贷款具有共同的风险;将贷款进行科学的分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识别贷款风险,加强贷款管理。
2.贷款定价的复杂性。贷款定价是指以贷款利率为主要内容的贷款价格;贷款价格的影响因素很多,如贷款供求关系、借贷市场利息率的一般水平、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银行间的竞争状况、贷款风险、贷款定价技术等,其中贷款风险是决定贷款价格的内在因素。对贷款进行科学分类,可以为贷款定价提供依据。
3.贷款信息的不对称特性。由于信息来源渠道不同,借款人比银行更了解自己所处的市场环境、财务状况和还款意愿,银行所处的地位不可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通过贷款分类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危害。
贷款分类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需要
商业银行有与生俱来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在资产负债业务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贷款是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建立一套科学的贷款分类方法,是识别贷款风险、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促进银行稳健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贷款分类是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需要
为保证金融业的,中央银行必须对商业银行实行有效监管,其中包括对贷款质量、政策、程序、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从宏观上看,贷款质量与结构是衡量一家银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其他考核指标计算的基础、对贷款的科学分类,有利于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