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玻幕墙
全玻幕墙是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1.全玻璃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玻璃幕墙肋截面厚度不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2.当玻璃幕墙超过4m(玻璃厚度10,12mm),5m(玻璃厚度15mm),6m(玻璃厚度19mm)时,全玻璃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3.吊挂全玻璃幕墙的主体构件应有足够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中心线与幕墙中心线相互一致,椭圆螺孔中心线应与幕墙吊杆锚栓位置一致。
4.吊挂式全玻璃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
5.所有钢结构焊接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涂刷防锈漆。
6.全玻璃幕墙玻璃面板的尺寸一般较大,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
7.全玻璃幕墙允许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8.全玻璃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点支撑
点支撑玻璃幕墙是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其支撑结构形式有玻璃肋支撑,单根型钢或钢管支撑,桁架支撑及张拉杆索体系支撑结构。
支撑材料
考虑幕墙特点与建筑物寿命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第6.2.1 条的相应规定。
早的幕墙面层由钢铁材料制成,现今多使用铝合金龙骨加玻璃等面层,因此也常被称为玻璃幕墙,玻璃幕墙有很
好的视觉效果,而且玻璃的透光性很好,白天室内人工照明的强度可大大降低,但是由于日光同样携带很高热量,因此在夏天或冬天,玻璃幕墙的建筑物往往需要更多的能源以维持室内温度,目前具有保温隔热等节能性能的玻璃如Low-e低辐射玻璃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可以节省大量的能源。
在建筑物砌体墙外安装的幕墙大都采用非透明面板,如磨砂玻璃、花岗岩、铝板等,主要是为了建筑装饰效果而采用。
在结构设计上,幕墙与普通的墙体也有很大不同,因为幕墙一般都要跨越楼层,使整个建筑物外观连成整体,因此幕墙设计要考虑诸如热膨胀、建筑物变形、防水等更多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