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当承运人到达目的港时,买方还没有收到卖家邮寄来的提单,而无法凭借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因此出具保函以证明收货人的身份。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不上网保函、上网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保函有什么作用呢?
在采购、工程等项目上体现的比较多。一般的工程项目,甲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都会要去中标的公司,在签订合同以后,先交一部分保证金到甲方账户,以后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损失会少一点。但是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流动资金会关系到公司项目的进度,一般不愿意把大额的钱给到甲方,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保函的形式,用保函替代现金交给甲方。保函的出现对于双方其实是一个双赢的事情,甲方利益有保障,乙方也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运作公司,所以现在很多需要保证金的项目都愿意开具保函,这不限制于工程项目,也包括了采购、招标等等。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菲迪克(FIDIC)条款中,投标保证金又译作TENDER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