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物博物系列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研究馆员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作者,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独撰或作者)。
2.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独撰或作者),其中有2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撰或作者)。
副研究馆员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第二作者,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独撰或作者)。
2.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撰或作者),其中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独撰或作者)。
4.基层文博单位人员独立(或作为完成人)撰写并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已实施的展览策划方案、文物修复方案、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设计方案、文物设计方案、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等2篇,并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独撰或作者)。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不管是评高级还是正高级职称,都是可以出书的,需要出版1部学术著作,且要求是独著即独立出版一本书,或者是合著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出书对位置和字数都是有要求的,评职称的老师们,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来准备材料。
《文物保护与相关*****应用研究》
《博物馆*****与文化***保护》
《博物馆的多样化发展*******》
《***博物馆的建设与应用**》
《文物修复*****研究》
这几本书都是跟文博相关的著作,可以署名合著出版,有需要的朋友们可以联系我进行安排。位置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