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人员提出申请
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和考核认定申报条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供有关材料,并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中“个人诚信承诺书”栏目亲笔签名并按本人手印,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核认定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上报市职改办记入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
具体材料如下:
1.不装订部分
(1)二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报送电子版彩色登记照(尺寸为358*441-JPG格式,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姓名);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附件1,A4幅面,下同);
(3)职称申报名册(附件2,纸质版单位盖章,报送纸质版时同时报送电子版);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并盖上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初级职称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单位盖章,报送纸质版时同时报送电子版)。
2.装订部分
(1)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相关原件带来审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请将报告在线验证有限期延长至长验证有限期);
(3)社保单(个人专用版,须体现工作单位和缴费年限,缴纳社保公司与申报公司需一致)、劳动合同;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根据文件所需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提供年度考核,例:根据文件要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请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5)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国家法律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系列,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先行审核(审核人签字并盖上公章)。
(二)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材料
用人单位对照考核认定的学历、资历和能力业绩条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工作期间(含见习期)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和聘任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将推荐申报人有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将材料报上级人事(职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