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教育目标的涵义有二:一是作为总揽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活动全局的一种指导思想而存在的、概括性的总体要求,又称为总目标或目的。二是指对达到信息技术教育目的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是学生在完成一个教学单元的学习后应达到什么要求(具有哪些效果)的具体明确的表述。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体系是指将信息技术的总目标与分目标,课程目标与知识点目标,认知目标、动作技能目标与情感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情意目标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领域的教育目标整合与系统化。
信息技术教育目标体系具有三重功能:一是定向功能,它是编写教学大纲、设计课程教材、控制教学过程的行动指南。二是激励功能,它能激发教与学的紧迫感与内驱力。三是评价功能,它提供了教学效果的评价尺度和教学设计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