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ID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的一个特殊业务,有利于用工企业的灵活性用工和减少用工成本等优势,还促进我国的就业和推动劳动市场的发展。但同时,劳务派遣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跨区域性和跨行业性,给劳务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我国为规范劳务派遣的发展和保护劳务工的自身权益,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申请劳务派遣资质后才可继续经营相关业务。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呢?
1、提供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进行税务登记
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二)企业核准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申请办理许可证
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四)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五)现场考察
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六)审批决定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