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1] 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2]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三级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
1、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一)综合资料(册);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8、企业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士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9、企业诚信证明(企业延期及增项需提供)(二)人员资料(第二册);10、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三级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现场——审查——批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