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