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职证明的办理流程
1、员工有需要到统计员处领取《开具证明申请表》。
2、员工填写完申请表,交统计员。
3、统计员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4、行政人事部审批。
1)每周三前上交到行政人事部的申请表,于周五开好且下发给统计员。如遇月底算薪,顺延一周处理。
2)如个人要求特定模板,在提交《开具证明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纸质模板。
3)收入证明适用于购车、办理信用卡(入职满一年)、非公积金贷款的商业购房等。
4)在职证明适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居住证等。
5)开具公积金贷款的收入证明需要额外提交《公积金贷款审批表》,转交广州总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时15个工作日。
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英文各一份。中文版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正式的语言版本,英文翻译版附在中文版后面,以方便使馆领事人员阅读理解。
在职证明内容需要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可以是人事部的部门章,也可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需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峻。
在职证明需任职6个月以上,如不足6个月,需补上前一职务的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调任期需在3个月以内。
如果是组团签证,同一单位的申请人要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
如果申请人是负责人自己,则需要其他负责人签名,本人签名无效。
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四张,并加盖公司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