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英文:Cold Store),是制冷设备的一种。冷库是指用人工手段,创造与室外温度或湿度不同的环境,也是对食品、液体、化工、医药、疫苗、科学试验等物品的恒温恒湿贮藏设备。冷库通常位于运输港口或原产地附近。冷库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更大,且有共同的制冷原理。
制冷控制系统采用全自动微电脑电气控制技术,智能温度控制,库内温度在+2℃~+8℃范围内自由设定,全自动温度恒温,自动开关机,无须人工操作,数码温度显示,确保库内药品存放。
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4章 [1] ,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规程》。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
冷库设计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第7章 [1] )
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切段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应设置警示标识。每套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紧急停机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