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⑴材料目录(本册);
⑵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⑶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⑷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