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同期下发通知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票据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注销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档案信息,收缴企业尚未开具的专用票据,重新核定企业增值税专用票据的开票限额和购票数量,做好增值税专用票据的发售工作。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如民主德国从全国各地所回收、运用的二次材料,在全国的原材料供应中已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位。据报道,如炼钢所需的材料有70%以上来自各地回收的废旧钢铁。造纸工业所需材料的一半以上是从各地回收来的废纸和废旧纺织物,各种包装有70%以上是靠回收运用的,全国所需要的滑润油,有20%以上是从回收的废油中经提拣而获得的。就连它所需要的胶水和明胶,也是从回收的骨头中炼制出来的。可见民主德国所回收的二次材料,已成为重要的材料来源了。
物资利用业。解放初,境内有旧货摊2000多户,旧货店200多家。以虬江路、川公路、长春路、安国路、辽宁路一带的旧货市场和经营麻袋、纱头、料瓶、废纸等废旧物资的店、棚、摊为主。1956年,料瓶、麻袋、废纸行业进行改造,成立虹口废品区店。同年建立国营废品仓库,1958年改为国营虹口综合废品中心店,负责全区工厂企业和居民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1958年,铜实行统购统销,国家规定废品公司为废旧有色金属的法定经营单位。由此,行业分工作了调整。原属贸易信托公司管理的旧货市场以及五金公司的铜锡商店划归废品公司。1959年,废品业划归区五金交电器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