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正式迈向汽车大国行列,我国汽车产销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国内汽车保有量随之快速增加,而汽车报废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随之迅速扩大。同时,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政府明确了黄标车加速淘汰的任务,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工作任务,环保部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黄标车整治提速为正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提供了增量,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形成了利好。
报废汽车、报废机动车的“以旧换新”政策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为刺激新车消费,老旧汽车报废,联合推出的政策。用户在报废一辆汽车的同时再购买一辆新车,根据报废汽车车型,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由商务部发放,其前提是,报废老旧汽车,购买新车,两者缺一不可。
由于报废汽车车型不同,均有个性化的特点,同时也有许多共同内容,因此,在拆解过程中应本着由上到下、由表及里、由附件到主机,并遵循先由整车拆成芯成,由总成拆成部件,再由部件拆成零配件的原则,具体拆解流程如下:
登记验收→外部情况→放净油料→先拆易燃易爆部件→总体拆解(拆下总成—组合件)→零部件→再清洗→检验分类→可用件→修复件→报废件
机动车为什么要进行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