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货物进口前需办理:
a、收发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商检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商检备案,分别取得海外出口商和进口收货人的商检备案号,凭备案号申请通关单。
b、货物中文标签审核备案 中文标签制作时,需按照附件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带书签目录及增补公告,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2、食品货物进口时需提供的资料:
a、报关文件:
电放提单及电放保函或者正本提单
合同(复印件即可)
(复印件即可)(红酒类进口需提供原厂商/酒庄正本----海关总署2010年第17号公告规定)
装箱单(复印件即可)
英文标签翻译件(彩色)
原产地证
货物规范申报要素清单
报关委托书
自动进口许可证(橄榄油 奶制品)
b、报检文件:
电放提单或者正本提单(复印件即可)
合同(复印件即可)
(复印件即可)
装箱单(复印件即可)
英文标签翻译件(彩色)
中文标签 标签情况说明
原产地证(复印件即可)
《进口食品承诺书》
卫生证书 检测报告
无木证明 OR 木质包装符合ISPM-15证明
装瓶证明:内容包含每款的葡萄品种,装瓶日期,保质期,也称为灌装证明(红酒专属)
进口食品适用标准申明
进口食品包装申明
货物规范申报要素清单
成分列表 生产日期证明(蜂蜜产品)
报检委托书
3、入境货物通关单取得后,需立即办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系统上传,相关规定详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公告》(2011年第59号公告) 》
4、办理完现场商检抽样、海关清关手续,货物入库到客户仓库后,后续监管需注意以下事项:
a、根据企业递交的《进口食品承诺书》的承诺,在未取得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前,不擅自销售、处理等。
b、根据《杭州局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做好入境食品化妆品进口、流向记录,以备商检核查。
5、等待终检测结果,获取卫生证书。